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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迁入温州人员,新购房可领5万元安家补助

1、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温州市区新购住房安家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温州市区(含洞头区)购买住宅类房屋并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将户籍从温州市以外地区迁入市区的人员,可以享受安家补助5万元(分5年,每年1万元,按年发放)。

2、月1日,温州发布了一项新的政策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这个征求意见中指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温州市区购房,同时将户籍从温州市以外地区迁入市区的人员,可以享受安家补助5万元。不过这五万块钱是按照每年一万共分五年买发放的。

3、在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温州市区(含洞头区)已经购买了住宅类房屋,且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还将户籍迁到本市区这些要求的外来人口,方可享受在温州买房补贴5万元的政策。给新温州人补贴房款5万元,是温州吸引人才的一种政策。

温州再出“新政”:首套房首付比例20%,推进房票全域流转

二套房首付比例30%;对居民家庭在温州名下无房但有已结清贷款记录的,或在温州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贷款记录的,再买房均按照首套首贷优惠政策执行;在市区购买首套房,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喊停安置房,推进房票市区全域流转等。

台州的商贷判断标准比较简单:认贷不认房,首付比例为首套三成,二套四成(二手房二套三成),三套停贷。公积金的政策就比较有意思,执行的是“部分认房认贷”原则:购房者家庭名下从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认房认贷政策限制,可按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居民家庭在温州名下无房但有已结清贷款记录的,或在温州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贷款记录的,再买房均按照首套首贷优惠政策执行;在6月12日至12月30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

温州“大招”:首套房首付比例20%,可3年还息不还本

1、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

2、温州市于5月18日推出了15条阶段性政策,旨在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政策规定,对于首套房购买者,无论是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还是二手房,如果申请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调整至20%。同时,购房者还将享受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进一步降低了购房成本。

3、近期,多个城市接连推出“稳楼市”政策。5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四川省雅安市相继发布房地产新政,其中均提出将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4、根据住房部的最新政策调整,温州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已经降低至20%。在此之前,对于购买房屋的首付规定有所不同。如果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首付款比例至少需要达到30%。而对于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则不低于50%,而对于购买第三套房,则完全无法获得贷款资格。

5、温州首套房首付多少?按照温州的房产新政规定,温州规定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地块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对于购买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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