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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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为依法处理和有效利用闲置土地,确保耕地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土资源部制定了此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定义为土地使用者取得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开始建设的建设用地。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认定的闲置土地,应当通知土地使用者,拟订该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地上依法设立抵押权的,还应通知抵押权人参与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处置方案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是我国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份的时候国土资源部的第六次办公会议中通过的条例,在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国土资源部第一次会议中修订好后一直使用至今。

第一条 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后,仍未开始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即使部分项目已开始,但开发面积不足整体的三分之一,或者投资比例未达到总投资的二十五分之一,且中断建设满一年的,同样被视为闲置土地。

第三条 闲置土地的处理须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其基本原则为依法依规、促进土地有效利用,同时保障相关权益并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第四条 地方市、县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执行。上级部门对下级机构的此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处置措施的正确执行。

在处理闲置土地时,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多种处置和利用方式。根据规定,当土地因特定原因闲置时,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采取以下措施: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可达一年,通过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发期限和违约责任。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重新办理手续,土地利用需符合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主要包括土地复垦、土地置换、土地征收和土地转让等方式。土地复垦是指对闲置土地进行再开发和利用,使其恢复生产功能。这一方法适用于因各种原因被闲置的农业用地,如荒废的农田、果园等。通过土地复垦,不仅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还能增加农产品的产量,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闲置土地处置必须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和信息公开的原则。在实践中,市、县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上级部门对下级工作进行监督。

国有闲置土地可以用于城市建设或安排临时用途,如暂时无法使用,可作为绿地储备。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则用于村庄或集镇建设,或者恢复耕种,不适宜耕种的转为其他农用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需定期调查并记录闲置土地情况,监督其利用,并在土地权属和用途变更后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调查认定闲置土地按照以下的程序办理:(1)发现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应该在三十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的利用情况、闲置原因及相关说明等材料。

闲置土地的处置办法和程序有哪些

履行闲置土地调查的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询问当事人以及其他证人;现场勘测、拍照、摄像;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人相关的土地资料;要求被调查人就有关土地权利及使用问题作出说明。

案调查核实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

闲置土地的处置办法 闲置土地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延长动工建设期限及协议收购、无偿收回等方式处置。

补充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继续开发;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了;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收益;收回闲置土地,注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

认定闲置土地的流程以及有哪些处置办法呢?

1、履行闲置土地调查的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询问当事人以及其他证人;现场勘测、拍照、摄像;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人相关的土地资料;要求被调查人就有关土地权利及使用问题作出说明。

2、案调查核实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

3、补充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继续开发;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了;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收益;收回闲置土地,注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

4、调查过程中,相关部门可采取询问、现场调查、查阅资料及要求说明等方式。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行为导致的动工延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置。如果经过调查确认土地符合闲置条件,市、县国土部门会出具《闲置土地认定书》,列出土地使用权人信息、闲置详情、认定依据、闲置原因和结论等。

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为依法处理和有效利用闲置土地,确保耕地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土资源部制定了此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定义为土地使用者取得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开始建设的建设用地。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是我国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份的时候国土资源部的第六次办公会议中通过的条例,在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国土资源部第一次会议中修订好后一直使用至今。

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可由新的使用权人开发,或纳入政府储备,或恢复耕种。处置后土地权属和用途变更的,需在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并办理相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