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租房推荐(昌图县58同城租房)

蛇娘子3个月前 (07-06)vip1663

来来来,敲黑板,划重点:

2011昌图县廉租房申请条件

1、昌图申请廉租房的基本条件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87元以下(优先考虑低保人群);人均居住面积在11.1平方米以下,(各市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标准)。

2、新建廉租房100套、5000平方米,发放住房补贴400万元。改造泥草房及危房7512户,老旧楼34栋、13万平方米,困难群众及弱势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学校基本建设不断加强,投资9610万元,建成职教中心和2所公立幼儿园,新建5所中小学教学楼,维修改造学校27所。

3、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租房子没签合同合法吗

1、租房没有签合同不违法,因为法律并没有进行强制规定,一般没有签订合同的租房是属于不定期的租赁,虽然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也会因此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而且若是发生纠纷,举证会更加困难。

2、法律分析:租房子不签合同是违法的。因为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在签订合同后,办理备案登记。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租房不签订合同是违法的。手续有: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该合同到期后,双方于2014年5月14日续签了商业门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出租期限为一年,自2014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7日止,年租金为8万元整。同时约定合同到期后,如被告续租,下一年房租随行就市,租赁期满原告有权收回出租房屋。

2、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以关键词“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全文:承包经营 ;全文:转租;法院省份:云南省;文书类型:判决书”为检索条件,共检索到判决书112篇,其中符合条件的3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判决书

1、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案例)某某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字第00936号原告某某,女,1968年1月2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委托代理人某某 ,系昌图县维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某某 ,男,1989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委托代理人某某,系昌图县148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

2、法律分析:租赁合同纠纷判决书是法院对于合同纠纷审理之后一种的判决结果,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的结果承担责任,如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两审法院意见有分歧,杭州中院根据益乐村和益爱公司出租合同“拖欠两月租金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规定,判令终止双方的租赁合同,除承租人益爱公司外,次承租人文西分理处、大排大公司、荣达公司、新时代市场所占用的房屋亦应一并归还。也即出租合同的效力及于转租合同,出租合同被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终止。

4、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30日作出(2020)湘0302民初255号民事判决:解除原告湘潭市阀门厂与被告罗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被告罗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腾退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4号(房产证登记为2号)4单元102号房屋给原告湘潭市阀门厂。 罗某某不服原审裁决,提起上诉。

离婚女人昌图无房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不得申请廉租房,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昌图申请廉租房的基本条件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87元以下(优先考虑低保人群);人均居住面积在11.1平方米以下,(各市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标准)。

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