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老高夫妇3个月前 (07-07)8881491

来来来,敲黑板,划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8月29日通过,并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对于土地的规划、利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该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共八章八十七条,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四章:耕地保护 ;第五章:建设用地;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什么起施行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布,自起施行。

2、中国的《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首次出台,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该法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了土地的利用、保护和管理原则,以及土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为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8月29日通过,并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对于土地的规划、利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该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怀化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及土地划拨,适用本规定。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修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必须经什么批准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于经济法,依照宪法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这些法律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国防、外交、社会各个领域。

2、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3、法律分析: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土地报批实行分级审批,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层层递交审批,包括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4、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5、政府的这种分批征收的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以下土地需要经国务院批准:第一,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一般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6、法律分析: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共八章八十七条,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四章:耕地保护 ;第五章:建设用地;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以新《土地管理法》为依据,国务院制定出台《集体土地征收条例》才能确定新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最低标准。土地管理法修改了几次我国《土地管理法》自制定以来,已进行过三次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修正)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它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同时,也为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受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顺应此形势,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耕地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